注:1、每个独立储粮库区填报一张;属于分库区、租赁库点熏蒸使用的,需同时在“仓房(货位)号”栏注明。
2、如因特殊情况,采购的药剂没有使用的,应优先用于下一批次熏蒸,单独填写“调整情况”栏报批,注明“使用中储粮鲁储药字〔20 〕X号X号仓X公斤”。
3、药剂申请采购的时间与本批次计划熏蒸完成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1天。
4、按“零库存”管理要求,计算采购用药量,合理安排熏蒸时间,如特殊原因,延迟熏蒸时间超过7天的,须向分公司书面报备。
5、以PDF格式分别报山东仓储1和黄南邮箱(专线网)。一般2个工作日内回复,届时没有收到反馈意见的,请电话联系确认。